我和大頭今年邁入第12年了,掐指一算,已過了23個情人節,其中最令我記憶深刻的,不是去吃大餐或是什麼精心安排豪華的行程,而是學生時代輕輕鬆鬆,隨興而至,一天花不到150元的清爽情人節。


早上各自吃了早餐,就一起到中正紀念堂逛戶外博覽會,一攤一攤的,還有試吃,我們走一輪就吃飽了,午餐解決。下午要看電影,就到台北市立圖書館的影音資料區,借了一片VCD,坐在圖書館內看,一面吹冷氣,又不用跟人人擠人,還可以選經典名片,不用屈就於當下的院線片。看完再翻點書,一個下午就消磨掉了。晚上去蒲城街吃牛肉麵,再喝一杯果汁,當作情人節大餐,也是有牛肉有甜點啊!


一天就這麼自由自在地過了,重點不是去哪裡、花多少錢,只要在一起過就情人節很快樂了。


至於情人節禮物,我衷心覺得,小孟是我們最最最棒的禮物了!!!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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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凱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