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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過年小孟剛出生,我還算在坐月子,只有初二那天和大頭帶小孟回娘家。


今年我們初二回娘家之後,大頭晚上先回婆家,我和小孟留下來在娘家過夜。


隔天初三參加我爸的家族聚餐,我的叔伯姑姑們都回阿嬤家,共有四十幾人,見見好久不見的親戚,也讓小孟認識十幾個表哥表姐。


發完紅包不就又要趕場,趕到我媽媽的家族聚餐,席開六桌,小孟的表哥、表姐、外甥女,一共有二十二個呢!


能夠見到那麼多親戚真好,初三下午我帶著小孟高高興興地回婆家了!


 


而這時大嫂和兩個小孩並不在家,她也和娘家的人出去玩了。


大嫂娘家離婆家非常近,所以初二到初四她白天和娘家相聚,晚上回婆家過夜。而兩個小孩則是從初二開始住在娘家,和表兄弟姐妹玩,一直到初五早上才回來。


所以過年期間,公婆幾乎都沒有看到兩個小孩。


公公有沒有不高興呢? 你說呢?


 


大嫂的作法我覺得沒有什麼對不對,好不好的問題,只是恐怕因為那樣,明年公婆會不准我們兩個媳婦回娘家過夜了.......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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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凱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